人民检察院
2010/08/04
    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。它的设置同人民法院相对应。 

    人民检察院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的。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、危害公共安全案、破坏经济秩序案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,行使检察权;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逮捕、起诉或者免于起诉;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、支持公诉;对于公安机关、人民法院和监狱、看守所、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,实行监督。 

    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一样,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;而对于任何公民,在适用法律上都是一律平等的。 

    (选自《中国2005》)
    来源:人民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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