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领事部对外接待时间的通知
2017-05-09 15:09
     自2017年5月15日起,领事部接待时间将调整为:
     受理申请时间:每周一、周二、周三、周五09:00—12:00
     发证时间:每周一、周二、周三、周五16:00—17:00
     望周知。
推荐给朋友
 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